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促进高考公平,实现高考精准加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台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资格由省委统战部组织审核;台湾户籍考生加分资格由省台办负责审核。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