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持有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居住证、父母在江都城区社保缴纳证明(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就读小学的,于7月31日—8月4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指定的学校登记报名。
➤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但在外地就读并要求回城区就读小学的,于7月31日—8月4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所属施教区学校登记报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