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外卖行业春节期间物流配送顺畅,激发外卖电商平台、企业外卖配送在岗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缓解外卖行业阶段性运力紧张,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相关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发改〔2023〕9号),结合我市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本市相关外卖骑手发放阶段性财政补贴,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外卖企业稳岗留工政策内容
支持注册登记地在广州市且具备外卖骑手跑单信息化系统管理条件的电商平台(或关联企业)、大型连锁餐饮、生鲜配送企业持续提供外卖配送服务,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7日)当日在广州辖区内外卖配送单量20单以上或在岗服务时长累计超过4小时的外卖骑手,按照每人每日150元的标准给予留工补贴。每人每日限领取一次补贴,当日不可跨平台领取(外卖骑手当日在两个以上平台满足补助条件的,在骑手最早达到补助条件的所在平台领取补贴)。
二、申请方式
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外卖电商平台/企业应当于2023年2月27日前就2023年1月21日至27日阶段的外卖骑手留工补贴,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包括可编辑的电子版和盖章版材料):
(一)补贴发放报名表和承诺书(见附件1、4)
(二)补贴申请人员汇总表和明细表(见附件2、3)
(三)外卖骑手相关证明材料(如上岗时长记录、跑单记录等)
申请补贴时须从“单数补贴”或“时长补贴”中选择一种。
三、资金来源和审核发放
(一)资金来源
本次财政补贴资金,按现行市区财政体制分担。
(二)审核及拨付
1.外卖电商平台/企业按规定时限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2.各区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并会区财政局意见后,向市市场监管局申报外卖骑手补贴费用清单(见附件5),并附相关企业申报材料等文件,提出市级财政补贴经费申请。
3.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区提交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查重复核后,按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转移支付预算。
4.各区市场监管局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财政补贴经费申请,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和本次留工补贴标准向外卖电商平台/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5.外卖电商平台/企业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5日内足额发放给相关外卖骑手。
四、职责分工
(一)各区市场监管局做好辖区外卖行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补贴审核发放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对企业上报外卖骑手的真实性与实际上岗情况开展审核和随机抽查,如发现企业申报情况不实,不予发放相关补贴;发现虚报冒领或多领的,应及时追缴收回。
(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查重复核各区提交补贴费用申报材料,申请市级财政补贴经费,做好市级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三)市、区财政部门按职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四)各外卖电商平台/企业要如实做好符合条件的外卖骑手补贴申请工作,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逾期申报或材料不实,造成外卖骑手经济损失的,由外卖电商平台/企业负责。各外卖电商平台/企业应要对申请补贴外卖骑手名单、补贴金额进行内部公示,同时公布企业内部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外卖电商平台/企业春节期间骑手补贴发放报名表.docx
5.广州市()区2023年春节期间外卖骑手补贴费用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