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比例
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符合定点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门诊合规费用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封顶线为260元,可在参保的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
2、门诊慢性病。目前我市纳入19种门诊慢性病,参保居民通过慢性病鉴定后,发生的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照65%的比例报销,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3、重特大疾病。符合我省、市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居民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有33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有35种,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80%(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
4、住院。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医保卡复印件;
(2) 中国银行储蓄卡或者存折复印件;
(3) 发票(医疗结算单据报销凭证联)、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4)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主要检查结果、手术记录);
(5)出院证明;
(6)意外伤害住院的报销时需要提供受伤当地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出据的受伤过程的证明。
报销地点
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91号
电话:0377-63181335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信宏信用社院内
电话:0377-63226152
南阳市卧龙区医保中心
地址:南阳汉画路32号
电话:0377-63063290
南阳市南召县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南段
电话:0377-6688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