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输入疫情发生,保障您和家人健康, 三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示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
请密切关注涉疫城市发布的病例行踪轨迹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的变化情况,如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或者与病例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的,特别是:
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航班、同车次的来县返县的所有人员;
1月18日(含)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旅居史的来县返县人员;
2月1日(含)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旅居史的来县返县人员;
2月6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鸡西市、四川省成都市旅居史的来县返县人员;
2月17日(含)以来,有湖北省武汉市旅居史的来县返县人员;
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居住的宾馆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少出行不聚集
减少出行,密切关注近期国内外疫情进展情况,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旅游、出差、探亲。减少聚集,家庭聚会应少于10人,坚持使用公筷公勺。在人员密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逗留时间,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切实履行责任
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群、公共场所服务人群要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返岗。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主动开展相关涉疫重点人员排查,履行本行业本单位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确保重点人员不失控漏管。
四、落实健康监测
个人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特别是近14天内有境内疫情流行地区、有病例报告的社区、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人员,或与以上国家、地区或社区人员有过接触史的人员,要立即避开他人,正确佩戴口罩,向村(居)委会或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并按要求就医。要主动配合医务人员的问诊或社区工作人员的询问,如实提供个人旅行史或可疑暴露史。
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现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尚未接种且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朋友积极预约登记,尽快有序前往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完成基础免疫且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居民朋友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进一步筑牢免疫屏障,早接种早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