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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横县疫情防控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9 16:58:56
The Beginning

横州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区内及周边部分县区都有疫情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现就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个人防疫责任。严格落实进入公共场所测量体温、主动提供健康码、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坚持一米间隔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扎堆、不聚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排查。

  二、 返乡主动报备。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疫情发生相关地区。区外或者从有本土疫情县(市、区)或直辖市所在乡镇(街道)7天内旅居史的返乡人员,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达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三、严格加强重点场所防控。严格落实对客运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出人员进行“三码”联查、测体温、佩戴口罩等工作,各公共场所经营者严格要求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对健康码、体温异常,未佩戴口罩人员拒绝入内。

  四、积极主动进行疫苗接种。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无禁忌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疫苗的群众,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积极主动进行疫苗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防疫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及时申报外出旅居史、瞒报或谎报行程和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横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8日

THE END

TAG:疫情  防控  肺炎  口罩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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