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新疆:学生学籍、连续实际就读
(一)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连续实际就读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学生学籍是指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的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2.在疆连续实际就读是指学生在新疆境内普通高中连续、完整、真实就读并有连续完整的学籍、学生档案及各学期(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包括学科课程标准所设置的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修习情况(含学分及成绩),规定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体育锻炼达标情况,军训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高中三年期间,因病离校治疗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且不得出现三个学期都因病请假一个月以上情况。
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的特长生因参加区外高校校考,高三年级第一学期需外出的,须由考生本人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可视为在校连续实际就读。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学籍、实际就读及完成规定学制年限,以学生入学时的录取名册为依据,并具备所就读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提供的修满规定教育年限的就读证明(证明中须包括学生基本信息、修习年限、修习的主要课程名称及成绩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