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2022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根据该要求,我局结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两份政策文件将于2022年5月18日到期的实际,向市政府申请延长两份政策文件有效期一年,并对2022年5月18日后提出入学申请的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从“家长方持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调整为“持有效居住证”,即在2022年5月18日后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其非户籍家长必须要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调整民办学校直升政策
为有效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对民办学校直升政策进行调整。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从2025年起不再实行幼升小直升对口入学政策,即从今年秋季起入学的民办幼儿园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读对口民办学校。二是从今年秋季起取消跨镇街直升入学,即从今年秋季入学起,直升入学政策仅适用于同一镇街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直升小学或小学直升初中,不支持跨镇街民办学校(幼儿园)直升。三是规范转学插班生的直升入学问题,从今年秋季起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四是规范直升顺序,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有剩余学位的可面向在同一民办教育集团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直升申请。录取完符合条件的直升学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应面向社会招生。
3.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从今年起将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与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在网上报名时,学生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系统会自动显示学生所在的幼儿园;我们也会根据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对民办学校幼升小申请直升的学生信息进行匹对,校验通过的才给予直升资格,校验不通过的不能申请直升。目前各幼儿园基本完成了在园幼儿园的信息采集,下来我们整理数据后将上传招生入学平台,逐步实现招生入学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