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小班为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托班为35个月~30个月(2018年9月1日~2019年2月28日出生)。有条件办班的幼儿园,由幼教中心(幼儿园)提前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办班申请,经同意后实施。
(二)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区域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一)幼儿入园信息网上填报
幼儿园新生报名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审核验证”的办法。凡2021年入园新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2021年太仓教育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具体方法届时将通过“太仓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幼儿园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预审,预审结束后向符合现场验证条件的家长发送现场验证通知。
本市户籍幼儿网上信息填报需准备以下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或宅基地证原件等。
非本市户籍幼儿申请就读本市公办幼儿园,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则取消其在本区域的入园申请资格):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原籍地户口簿原件、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居住证原件、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原件、住房租赁合同等。父母双方社保缴纳信息由系统自动获取,如无社保则需准备其它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与纳税证明。
幼儿信息网上填报时间:6月18日8:00~20日20:00。
(二)幼儿入园信息现场验证
接到现场验证通知的幼儿家长,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申请幼儿园现场验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集体户口幼儿入园报名,其监护人可根据工作、居住地等实际情况,到周边幼儿园登记,如幼儿园因学位不足无法吸纳,则由教育局根据幼儿园可供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对非本市户籍幼儿,公办幼儿园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依据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有无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在太仓的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情况有序吸纳,公办幼儿园无法解决的由经教育局批办的民办幼儿园解决。
本市户籍幼儿现场验证报名时间:7月2日下午~3日。
非本市户籍幼儿现场验证报名时间:7月4日~5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号)、省卫健委 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苏卫疾控〔2021〕21号)和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指导实施方案》(苏卫计疾控〔2016〕18 号)要求,幼儿在入园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各幼儿园在招生时,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