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0杭州余杭区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对象包括:
(1)我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我区小学就读,且为杭州市户籍或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我区小学就读,不符合我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仅能报名我区民办初中;
(3)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和外国籍少年。
招生范围:
(一)公办小学、初中严格按照学区范围招生。
(二)民办学校在余杭区范围内招生,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三)民办学校或其投资主体与余杭区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原订有书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在协议有效期内,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余杭区政府委托、承担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民办学校履行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均须经杭州市教育局同意,具体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照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