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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海区幼升小报名时间+条件+方式+录取流程大汇总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15:56:37
The Beginning

  2021年镇海区幼升小报名时间+条件+方式+录取流程大汇总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镇海区户籍儿童及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读小学的,家长持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于2021年5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办理缓读手续(其中招宝山、骆驼、庄市三个片区到区教育局教育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6276772)。

  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要求

  报名入口:http://nbzh.zjzwfw.gov.cn

  (一)全面实行网上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镇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利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检索“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或利用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镇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县(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各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

  (二)规范志愿填报

  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区内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不包括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

  选报公办学校者,只需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不用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者可以分两批次填报,每批次最多填报2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限填区内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仅用于第一批次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招。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其它志愿可以不填。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

  (三)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不再视作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学额有余学校就读。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志愿等信息。区教育局、相关学校负责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区县(市)或学校参加现场补报名。已通过我区教育局报名资格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当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流程

  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按以下基本流程进行:

  (一)民办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志愿优于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志愿中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进入公办学校相应录取批次。

  (二)公办学校根据“先片区、后学区”原则,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顺序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

  如“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片区内相应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户籍迁入该片区时间先后录取;同一片区内学区间不平衡的,按照“户、房”对应情况(户房是否一致)以及户口迁入时间先后调剂。

  适龄儿童少年出生申报时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处,父母双方在宁波大市内均一直无房(需提供无房证明),随父母居住在祖辈处(居住地为祖辈产权住房),视同“有户有房”。

  农村户籍儿童少年因分户、合户以及拆迁等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种特殊情况,视实际情况而定。

  (三)政策性借读生录取。

  (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量化积分录取(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

THE END

TAG:民办学校  志愿  学校  户籍  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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