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继续稳步提高东阳中学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到初中的比例,招生办法如下:
(一)定向生比例及名额分配
2021年东阳中学招生计划的65%为定向招生名额(包括自主招生、山区和其他薄弱学校照顾)。定向名额分配办法:定向名额的60%按初中毕业生数分配,定向名额的20%按当年中考优秀人数分配(第一批招生计划数),定向名额的20%按当年中考合格人数分配(总分满分的60%计算),定向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录取程序择优录取。
(二)定向生资格
具有东阳市户籍及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定向)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参加定向生的分配与录取,往届初中毕业考生不参加定向生的分配与录取。
(三)定向生录取办法
(1)东阳中学的录取顺序为:统招部分、定向部分。
(2)东阳中学定向生录取:东阳中学统招部分未录取考生分初中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定向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定向招生计划录取中最大降分幅度的设定,以东阳中学计划数(统招加定向)划线,并以此线作为起始点从高到低设定最大降分幅度:平原初中为9分,山区初中为12分,限定降分幅度内不能完成的定向招生计划转为全市统招择优录取。
(3)本市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的考生与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东中定向招生,实行全市统一单独编号,作为一个“独立”单位计算定向指标和录取,但不得低于就读学校定向录取分数线。
逐步完善自主招生办法
自主招生是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特长招生和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可向市教育局申请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总计划的20%,其中特长招生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各普通高中要根据学校定位和办学特色,自定自主招生章程,详细列明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以及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一)特长类自主招生基本条件
1.体育类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及全体性体育竞赛(不含球类)取得个人省前8名,市(地)前6名,县(市)前3名(省、市级限2018-2020学年,县(市)级限2020学年)。自主招生章程中涉及到球类的条件须事先报经市招生委员会核准。
2.艺术类
初中阶段获得浙江省艺术特长测试A、B级证书者,参加金华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节或竞赛获得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者,参加东阳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节或竞赛获得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者。
3.科技类
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赛或重大科技类比赛获金华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公示
经学校审核符合自主生条件的,初中学校应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招生办。经审核后,再由市教育局统一进行公示。
(三)专业发展培养
各高中录取的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类学生,应参加学校相应特长、特色专业发展的培养。
(四)特长类专业测试
体育类专业测试方式在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中明确,合格的考生按中考志愿进行投档,再根据招生办法择优预录取,最低文化线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85%(特别杰出的学生经市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不受此限)。
艺术类、科技类考生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评,并根据学校公布的特长类自主招生择优录取,最低文化线不得低于学校录取分数线的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