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
1.远程受理(以前年度获得贷款、通过远程受理继续申请的学生):7月20日-9月20日(双休除外)。此时间为学生资助中心续贷远程初审、生成电子合同及回执时间,学生可提前在网上提交申请。
2.现场受理(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和在校生首贷及以前年度获得贷款、无法通过远程受理的续贷学生): 7月20日-9月20日(双休除外)。
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后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在系统内导出《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材料准备:
(1)已通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没办理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由经办人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和续贷学生)在现场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