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长沙入学需满足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居住证满一年两个条件,以下是居住证的办理指南,供大家进行参考。
一、办理条件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可以申领居住证。
一是达到居住半年以上;
二是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公民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或公安机关通过采集、共享等方式获取的居住、从业信息已满半年的。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二、办理入口
如果您还没进行居住信息申报,请微信搜索“湖南公安服务平台”,点击“微警务”,选择“居住证”。(如下图)
三、办理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二)本人相片;
(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经当地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
(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必须)
居住信息申报满半年后,准备好上述资料,可以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上提出"居住证申领”。如下图所示:
居住证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市政热线12345或8421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