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县直管园根据辖区内公办幼儿园的资源配置状况和学前教育适龄幼儿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域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入园范围和招生人数,为适龄幼儿提供就近就便入园的学位。
➤县城公办幼儿园:按照“就近就便免试入园”原则招生,优先满足符合本辖区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其中小班必须年满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优先招收户籍和房产一致且在片区内的适龄幼儿(第一类对象),在学位仍能满足的条件下,可招收县城户籍其他适龄幼儿(第二类对象)。如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幼儿园的招生人数时,采取户籍适龄儿童摇号确定学位;如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幼儿园的招生人数时,在县城户籍生录取后,剩余的学位在该幼儿园片区范围的房产生(第三类对象:即适龄儿童本人的房产或父母的房产在该幼儿园片区范围内的)当中摇号确定剩余的学位。
城区四间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具体流程是:
1.首先接受第一类对象的申请登记,当第一类登记对象人数小于或等于学位数,直接分配学位,当第一类登记对象数大于学位数,在第一类登记对象中摇号分配学位。
2.如第一类登记对象人数小于学位数,即有多余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第二类对象登记,当第二类登记对象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分配学位,当第二类登记对象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在第二类登记对象中摇号分配剩余学位。
3.当第一、二类登记对象总数小于总学位数,即分配完一二类对象后尚有多余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第三类对象登记,在第三类对象中摇号分配多余学位。
城区四间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必须以满足百姓入园需求为主,招生学位实现100%面向社会开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入园工作由各园根据实际统筹纳入当地幼儿园招生工作中)。
➤乡镇公办幼儿园:乡镇公办幼儿园以解决本镇区、行政村的入园需求为主。
➤村级公办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混龄班):村级公办幼儿园以解决本行政村的入园需求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