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直接使用手机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无需领取实体证件。
一、申领条件
流动人员在茂名市内内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电子居住证,与目前实体证件申领条件一致。
二、服务入口
需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实体证件、签注居住证、居住登记项目变更、注销居住证的用户,可进入“粤省事”APP或小程序,将地址切换至所在城市,在首页搜索栏输入相应关键词进入服务。
粤省事APP/小程序
若该地市暂不支持该项服务,则无法搜索到相应服务。
三、办理流程
1、申领电子居住证
进入申领居住证办理页,知悉办理指南后点击资格校验,核验办理资格。核验通过后,选择相应情形后根据页面提醒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确认所填写的信息后提交申请。
若资格校验显示为免材料对象则无需提供材料即可申领电子居住证。
2、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居住证
四、须知
1、群众申领电子居住证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需申领实体证件,非必要不建议申领实体证件。
2、电子居住证跟居住证实体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3、在办理具体业务或事项时如需要提供广东省居住证的,群众需要出示电子居住证或居住证实体证件。需出示电子居住证的,打开领证的小程序,调出电子居住证出示即可。
4、电子居住证需要每年到期签注一次。通过政务数据核验的,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小程序自动推送签注提醒,流动人口仅需确认即可完成签注;个别特殊情形无法通过政务数据核验的,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