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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工伤保险常见问题汇总(承德市社保局工伤科)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7 13: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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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工伤保险常见问题一览

  一、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哪些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 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哪些工伤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工伤待遇能否同享?

  1、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六、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如何保障?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规定追偿。

  七、哪些情形导致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八、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形

  1.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 拒绝治疗的。

THE END

TAG:工伤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  伤残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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