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缓缴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二、缓缴审批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初核,在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初核的申请资料提交县(区、市)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区、市)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审核。
三、缓缴办理
缓缴审批通过的,由税务机关直接办理自审批通过当月起至2022年底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
四、缓缴补缴
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应在2023年1月底前补缴到位;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款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