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可投靠亲生父母
2.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子女户籍均不在该城市市区、县(市)范围内的,可申请其中1名子女及该子女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3.未满18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已离婚,可投靠抚养方落户
注意事项:
(1)合法稳定住所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2)未达法定婚龄指: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
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二、申请材料
1.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亲生父母
①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②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③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
④投靠人户籍地不在本省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2.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子女户籍均不在该城市市区、县(市)范围内的,可申请其中1名子女及该子女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①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②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③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④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
⑤投靠人配偶随迁的,需提供投靠人《结婚证》
⑥投靠人未达法定婚龄子女随迁的,需提供投靠人与随迁子女的关系证明
3.未满18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已离婚,需办理投靠抚养方落户
①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②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③确定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
三、经办流程
第一步:微信申请
选择投靠父亲落户申请,填写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被投靠人信息应填写为其父母的姓名及身份证信息,且与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的信息一致。
2.投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应填写为办理迁入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其信息应与提交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上的信息一致。
3.投靠人与申请人可以是不同人(他人代申请),也可以是同一人,当为同一人时投靠人与申请人应为本人。
4.户口簿注销方式(省内跨市迁移落户):可根据落户人意愿自行选择在迁入地或迁出地注销原户口簿。
5.随迁人员指一同迁入的其他人员,当同时迁入人员超过一人时,投靠人选择主迁移人,第二人开始在随迁人员中登记。
6.材料信息大小限制为不超过1M的jpg格式文件。“式样”栏,为上传文件的式样。点击文件上传,选择所需的材料图片进行上传(可直接拍照上传,可选择多个文件)。
7.带*号的为必填项目。
第二步:审核审批
1.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进入审核阶段。
2.如果条件不符合,微信会通知不予办理的原因,业务终止。
3.如果材料缺失或拍摄不规范,微信会通知申请需要补充、完善材料。
4.审核、审批通过,微信会通知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办事窗口进行办理。
5.审批不通过,微信会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原因。
第三步:办理
申办人须带上所有申报电子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办事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微信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窗口办结,申请人超过30天未补充或未到窗口办理的,微信会自动提醒一次,超过40天未处理的,系统将自动撤销该笔申请。暂存业务,请通过"用户中心"-"我的业务"-"暂存业务"下继续办理或者撤销。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后12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