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驾驶证审验相关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二条规定
持有AB类驾驶证驾驶人
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到12分的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持有除AB类的其他驾驶证驾驶人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校车驾驶人
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70(含)周岁以上的驾驶人
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 三力测试 → 办理驾驶人审验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