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其职工不可申报补贴,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停止继续发放。
2.对材料弄虚作假、领取资金后社保缴费不满一年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福地句才”工程、“金燕来巢”计划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市人社部门、市财政部门对补贴申报、发放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检。
4.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对象2022年1月1日前在我市无社保缴费记录,结束日期对照《中共句容市委 句容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推进G312以及紫东相邻区产业创新走廊“福地句才”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句委发〔2021〕30号)执行。由市人才办、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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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