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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第三批租贷型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6 12:34:32
The Beginning

  一、申报材料

  人才公寓申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驻秦单位申报,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查,申报截止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时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秦皇岛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一式三份;

  附件1:请点击此处查看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秦无房承诺书;(见附件2)

  附件2:请点击此处查看

  3. 申请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在秦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 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租赁的证明及上述材料的初审意见。(填写在《申请表》中的用人单位盖章处)

  二、申请时间

  各申请单位务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申报材料送至单位辖区所在人社局(市直部门、驻秦单位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各区人社局联系方式附后,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负责单位及联系方式

  1、人社部门联系方式(负责收取申请材料、核定工作单位、学历等条件):

  市直单位 (驻秦单位):0335-3566052

  海 港 区:0335-3551322

  山 海 关 区:0335-5137785

  北 戴 河 区:0335-4185558

  抚 宁 区:0335-7129356

  开 发 区:0335-3926228

  北 戴 河 新 区:0335-3592679

  2、住建部门联系方式(负责核定房产条件)

  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审核科 0335-365093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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