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地方特产

长三角户口迁移宁波办理指南(宁波户口迁移流程)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9 21:53:19
The Beginning

  长三角户口迁移宁波办理指南(入口+方式+流程)

  最新政策

  自2021年2月19日起,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该项业务即可,再也无需来回奔波。

  办理入口

  1、线下办理: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2、线上办理:“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

  办理范围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

  办理材料

  现户口登记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内,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宁波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提交以下材料可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随迁的,需提交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其中成年子女和未达到投靠年龄的父母还需提交《浙江省居住证》。

  线上办理流程

  “人才引进落户”为例

  首页输入关键词,搜索服务。

  选择办理地区,完成人脸识别验证。

  根据个人情况完成情形选择、在线填表、上传材料,选择取件方式,确认信息即可。

  温馨提醒:步骤截图作为参考,以实时页面为准。

  线下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户办大厅)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落户时,可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签订《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二)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三)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移迁出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四)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申请办理户口网上迁移后,不得中途取消。

  (二)接到落户通知后,申请人要尽快携带迁入户居民户口簿(单独立户除外)和迁出户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以免影响日常生活。

THE END

TAG:户口  申请人  户口迁移  跨省  户口簿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