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薪区人才引进生活补贴标准
一、高学历人才补贴
(一)生活补贴
1、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6周岁-50周岁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非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50周岁及以下未享受唐山市“凤凰英才计划”政策的博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与区内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按照3000元/月标准,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五年)。
2、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1周岁-45周岁全日制硕士和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非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5周岁及以下未享受唐山市“凤凰英才计划”政策的全日制硕士和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与区内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按照1500元/月标准,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五年)。
3、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35周岁及以下,未落户唐山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36周岁-40周岁“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非首次来唐,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40周岁及以下未享受唐山市“凤凰英才计划”政策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按照1000元/月标准,自来区之日起发放36个月(三年)。
二、专业人才奖励
1、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首次来区企业工作的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给予人才一次性20000元、10000元奖励。
三、紧缺人才支持
高新区人才政策出台后(2022年7月27日后),对全职新引进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急需紧缺人才,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正常缴纳社保,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具体咨询各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人社局人才处:5776377
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5776422
社会事务局教育处:5776339
创业中心企业部:5370608
创业中心金融部:5370628
所需申报、申请表:附件:(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