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互保经费
参加2023年活动的职工每人交纳100元互保金。互保金一经交纳,不论是否享受互保补助待遇,一律不予退还。互保金由单位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活动时一次性收取(每人限交一份)。符合参加2023年活动条件的已建档困难职工互保金可以由单位工会用本级工会经费安排或用省总安排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统一缴纳。
互保期限
2023年活动保障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报销日期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
凡青海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已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规定交纳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金(以下简称”互保金”),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23年活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