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厦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补助如何缴费?
保障对象:本次活动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依据自愿原则,由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保障活动。
缴费标准:每人60元参加保障计划。每人只能交纳一份保障费,参加一份互助保障,享受一份保障服务。机关、事业、企业职工由本单位工会集中办理;未达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每年6月份到所属职工服务站办理。
保障期限:本期活动保障期限为一年,自参加保障单位按要求向市总工会交齐参加保障材料并缴纳保障费的次日零时起(续保单位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前续保的,生效时间为上一个保障期满起),至一年保障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第十七期(2022年度)活动保障期限未满的,仍适用第十七期保障办法。
单位办理参加医疗互助保障须提供以下材料:
1.能正确反映本单位本季度或上一季度从业人员人数的报表(原则上应提供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一份;
2.填写《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加保障凭单》一式两联,并加盖参加保障单位的工会印章;
3.参加保障的职工名册纸质和电子文档(excel格式)各一份。名册须按“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含支行)、是否已参加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栏目填写并加盖单位工会印章;
4.参加本期保障活动的缴费证明。
小贴士:对于厦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怎么保、怎么报存在疑问,详情可咨询市职工服务中心12351转1。
各区工会受理点咨询电话:
思明区 2238318、湖里区 5758982、集美区 6218039、海沧区 6587132、同安区 7312391、翔安区 7889563、自贸区 262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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