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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2023
》》》天津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在天津市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即时联网结算。对于因特殊情况发生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的,由用人单位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统一向参保地医保分中心进行申报。
联网结算:无需个人操作
垫付医疗费申报:用人单位统一向参保地医保分中心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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