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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生育津贴是怎么发放的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28 16:36:49
The Beginning

  一、领取方式

  参保女职工在医院刷卡结算或在窗口报销生育、流引产费用后,参保男职工在窗口申请护理假津贴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南通市医保中心会在次月底将相应的生育津贴汇至单位对公账户。因此,参保单位要保持单位对公帐户信息的准确。如有变更,可直接到南通市政务中心三楼79-82号窗口领取生育津贴汇款信息变更表,也可在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好并盖好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再将确认表交至经办窗口。

  二、生育津贴是如何规定的?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如何领取职工生育津贴?

  《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通政规〔2017〕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同时还规定,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男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的补偿。参保职工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在生育费用结算的次月将相应的生育津贴汇至单位对公账户。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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