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答 | 申请评定残疾人证最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问:一只眼睛完全看不到,能达到最低残疾评定标准吗?
答:达不到。
仅有单眼为盲,而另一只眼的视力大于或等于0.3,则不符合视力残疾评定标准。具体视力数值以专业设备检测的最佳矫正视力结果为准。
问:一只耳朵完全听不到了,能达到最低残疾评定标准吗?
答:达不到。
仅有单耳为聋,而另一只耳的平均听力损失小于等于40dBHL,则不符合听力残疾评定标准。听力损失数值以专业设备检测结果为准。
问:患乳腺癌,能申领到残疾人证吗?
答:不一定。
乳腺癌等癌症不一定属于残疾范畴,乳腺癌术后因神经、血管、肌肉等组织损伤,经康复治疗一年后,仍遗留上肢肢体功能障碍,可参照肢体残疾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问:大面积烧伤毁容了,能达到最低残疾评定标准吗?
答:不一定。
烧伤造成的毁容,不属于目前标准的残疾范畴。因烧伤遗留瘢痕挛缩,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者可参照肢体残疾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问:手指断了,能达到残疾评定标准吗?
答:不一定。
手指残缺的,应达到大拇指全缺失或其他四指全缺失,才符合肢体残疾评定最低标准。
问:已持有军残证或进行了工伤鉴定,能达到最低残疾评定标准吗?
答:应当参加残疾评定。
持有工伤、军残等证件的,因发证单位和评定标准均与残疾评定不同,如需申请残疾人证,必须参加残疾评定,根据残疾评定结果核发残疾人证。
问:内脏切除了,能达到最低残疾评定标准吗?
答:不一定。
胃、脾、肝、乳房、子宫等器官切除不一定属于残疾范畴。经治疗康复一年后,仍造成四肢和躯干的功能障碍,在达到残疾评定标准后,才算残疾。
问:得了神经性疾病,浑身疼,能达到最低残疾评定标准吗?
答:达不到。
因相关神经性疾病造成的疼痛,未造成肢体功能障碍者,不属于残疾评定范畴。
问:多重残疾是重度残疾吗?
答:不一定。
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的人为多重残疾。按所属残疾中残疾程度最重类别的分级确定其残疾等级。
问:患病致残,可以马上办理残疾人证吗?
答:不可以。
凡因病致残的,需经一年康复期后不能康复者,才能申请残疾评定,申请残疾评定必须携带一年以上的病历。
明显的肢体部位缺失的,无需满一年的康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