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保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以及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用人单位保管。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拓展内容:
档案除了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之外,也是维护咱们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无论是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在超大城市落户,还是职称评审、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都要用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