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福建省《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问:福州高温补贴多少钱一个月?
答:2023年福建省的夏季高温津贴仍按照之前下发的有关通知标准发放,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可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拓展阅读:什么是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