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
(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每月按不超过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每人最长可享受3年。同一人员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劳动合同;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叠加享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