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洪梅镇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申请指南
受理时间
2024年5月14日-2024年6月14日(下半年集中受理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补贴对象
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给予人才引进综合补贴,促进人才回洪梅或来洪梅创业就业。
补贴标准
1、具有洪梅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补贴一次性发放。
2、具有洪梅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不具有洪梅户籍的人才按补贴标准的60%发放,以上补贴一次性发放。
3、具有洪梅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补贴标准为20000元/人,不具有洪梅户籍的人才按补贴标准的70%发放,以上补贴按5:5比例分2年发放。
4、具有洪梅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00元/人,不具有洪梅户籍的人才按补贴标准的90%发放,以上补贴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补贴待遇。
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申领条件
申领人才引进综合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镇,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后首次在我镇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引进前已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学历。
3、申领时已与我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4、引进后在我镇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申领材料
1、洪梅镇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网上查验截图);
4、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6、在莞开户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发布公告: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发布申报公告,明确补贴申领办理期限。
2、申请人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申领主体,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至洪梅镇市民服务中心1号办事窗口办理,逾期将无法申请。
3、审核: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有关申领条件。
4、公示名单及征求各部门意见: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将拟通过的申请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收集相关部门意见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确定补贴名单。
5、资金拨付:根据规定配套补贴资金,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会同镇财政分局向申领个人或单位拨付补贴资金。
其他规定
(一)对本办法有关政策待遇的申请人的用人单位进行认定时,用人单位与其设立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以及同一用人单位设立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不同分支机构,均认定为不同的用人单位。
(二)本办法有关政策待遇的申请时间、申请程序、申请资料等要求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发布的申报公告为准。
(三)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申领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期间,须持续在我镇工作,若中途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我镇的,不再享受相关补贴待遇。
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洪梅市民中心1号窗口
联系人:叶先生
咨询电话:0769-88438666
附件
1. 洪梅镇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申请表
2. 洪梅镇人才见习交通补贴申请表
3. 洪梅镇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4. 用人单位录用确认函
5. 洪梅镇企业外出招聘补贴申请表
6. 洪梅镇技能助企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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