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地住院(含外地参保人员在成都就医)费用结算业务
(一)在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前已入院, 且停机期间在院,需要您在新平台上线后,在所在医疗机构重新刷卡办理入院登记。
(二)新入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期间需入院,请先办理自费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刷卡补办医保登记业务。
(三)出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期间需出院,可先行办理出院手续,但无需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到住院的医疗机构刷卡并补办医保结算,不影响医保报销。上线后,如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关于异地就医业务 (一)成都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1.出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已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出院的,请在停机前及时办理联网结算。 2.在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已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继续住院治疗的,请您在停机前,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因故未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或上线后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3.新入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停机期间需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先自费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上线后,如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4.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
停机期间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异地普通门诊及药店购药费用。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
(二)异地就医、转外登记备案
在停机期间,您可通过医保经办电话028-87706925或成都医保QQ(2712453126)备案。若您在停机期间未能及时成功备案,发生的异地就医住院和门特费用,可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不调升起付标准,不调降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