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提醒:办证之前请先确认自己已经“居住登记”满6个月,带上身份证直接前往居住地附近派出所登记即可。
1、合法稳定就业人群: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2、有合法稳定住所人群: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3、连续就读人群: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办理材料
申领人除了要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暂住证、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派出所现场领取)、申领人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外,还要根据所属人群,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合法稳定就业人群:自主创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交投资、开业的相关证明;劳动就业的,应提供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保缴交凭证);
2.合法稳定住所人群:需提交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人群:大中院校学生,应提供本人的学生证或大中院校出具的录取证明;就读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去居住登记的派出所办理。
简单说来,办理居住证需要三步:
第一步(前置条件):办“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前,得先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
第二步:申领居住证——前往“居住登记”的派出所,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步:拍照录指纹领证——做最后的身份核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办理电话:0592-2034304
网上办理:
身份证办理还可以通过网上申请,选择快递取件,不用去现场就能办证
进入办证入口》》》点击进入
进入居住证办理登记
注册并通过初级实名认证后,点击“居住证办理”
进入居住证办理登记首页,点击“办理登记”,认真阅读办理须知并勾选已阅读,点击“开始登记”,接着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居住证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居住证发放给申请人。
注: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流动人口情况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办理费用
第一次办证不收费,丢失补办需要20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