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补领指南
省内户籍
一、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 丢失的本省户口居民
二、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以下情形应回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实、完结后办理:
(1)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的
(2)疑似双重户口、虚假户口未处理完结的
(3)因整容等原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原身份证不在我省申领的。
2、公民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上的,另需提交本人以及家庭户户内成员在本设区市市辖区、县(市)内无其他住房的承诺。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当事人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到所在辖区派出所直接拍照
4、《居民身份证挂失声明书》(现场填写)
三、办理流程
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公安】,点击【办事大厅】✈【户政预约】进行预约(或点此直接进入),或直接现场办理。
地点:各户籍业务受理点的户籍窗口(点此查看详细内容)
具体流程为: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缴费✈领证
温馨提示: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监护人同时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加急证1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受理后60个工作日
费用:丢失补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省外户籍
一、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中国公民。
二、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2、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证明材料之一(居住证或暂住登材料;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资料;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当事人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三、办理流程
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公安】,点击【办事大厅】✈【户政预约】进行预约,或直接去现场办理。
地点:各户籍业务受理点的户籍窗口(点此查看详细内容)
具体流程为: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缴费✈领证
注意: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监护人同时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60个工作日
费用:丢失补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