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人才入户政策,入户流程具体如下:
获得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在准入资格有效期内通过网上或窗口向公安机关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申请人户口是外省,申请本人单独入户的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人才准入条件类型,并按照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应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人才准入资格申请。
(二)资格审核。为减少人工干预,提高审核效率,具备条件“秒批”的应当实行“秒批”。不具备条件“秒批”的,由各园区、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情况特殊的,可延长审核时限。需要延长时限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在审核过程中对申请人填报的信息、材料等存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对申请人开展调查,申请人及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配合。申请人不配合审核部门调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对该申请作不予审核通过处理。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人。情况特殊的,可延长复核时限。需要延长时限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三)入户办理。申请人的人才入户准入资格自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向申请人核发书面凭证,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将实时推送至市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公安部门直接通过市数据资源共享平台获取。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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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