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发布了骨干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是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骨干人才认定指南。
对象范围:
骨干人才,指在长沙片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的博士、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年薪30万元以上的经营管理、外经外贸人才等,具体见长沙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年度《骨干人才认定目录》。
长沙片区企业指在长沙片区内注册且在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纳税的企业。长沙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智能制造海归小镇参照执行。
年度《骨干人才认定目录》由长沙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自行制定,报长沙市委人才办、长沙片区管委会备案。
认定流程:
骨干人才认定全年接受申报,定期集中认定,具体安排以区县、园区通知为准。
申报企业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 http: / /www.changsha. gov.cn/csrc_portal/)填写申报信息,生成《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骨干人才认定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对信息真实性签署意见。申报企业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一)身份证件;
(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作证明(外籍人才);
(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院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五)符合所在区县、园区年度《骨干人才认定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六)按薪酬标准申请认定的,须提供近1年工资薪酬发放财务凭证、银行流水记录、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审核:各区县、园区人才工作部门对照年度《目录》,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未通过的,将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对无法确定的特殊情形,由各区县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园区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必要时可实地考察或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拟认定人员名单。
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经区县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园区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市级媒体或各区县、园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发证: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各区县、园区发文公布,并颁发人才证书。
出现下列情形的,取消认定资格或认定结果:
(一)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的。
(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四)被处以刑事处罚且在执行期间的。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长沙片区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