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2年。本项补贴由市、镇按8:2比例分担。
申领材料:
(一)初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 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招用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招用人员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告知承诺书(处于毕业学年的毕业生提供)(附件2);
6. 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二)再次申领应当提交的材料:
1.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 招用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
(上述劳动合同、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申领程序:
(一)用人单位持第五条规定材料到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并提出申请;
(二)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完成初审,对通过审核的材料加具审核意见后,通过系统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
(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毕后,由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补贴拨到用人单位基本账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