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条件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①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③死亡;
④应征服兵役;
⑤移居境外;
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⑦被判刑收监执行。
失业金领条件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