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甘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符合规定的退休年龄和其他条件的,可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关于缴费年限计算
1、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企业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职工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2014年10月1日前(以下简称“改革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简称为“改革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其中,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513号)第三条所指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下同)。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工作人员,在改革过渡期内按老办法计发养老金,改革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按规定折算工龄,最长不得超过5年;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特殊工种工作年限不折算工龄或缴费年限。
4、参保人员在职期间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以及被辞退、开除、除名或辞职、自动离职等情况,其工龄或缴费年限计算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