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点击下载:青岛市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申请书
注意:2020年12月17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青岛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育龄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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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自分娩之日起3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填写《青岛市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申请书》(点击下载:青岛市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申请书),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索引及单页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在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证明等材料;流入育龄妇女还需要提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连续居住并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和服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