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东丽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市工作部署,东丽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自2022年5月12日开始。
》》申领时间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申领工作按照分批次、分阶段、错峰进行,请各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将申报材料准备好,等候街道、社区通知有序办理,或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电话预约,确定办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申请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开始,年底前完成。
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申领地点
1.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3.非市户籍常住本市的,凭本人常住证明(天津市居住证或房产证)可向常住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户籍地省份发放或者天津市发放的优待证。
》》申报材料
1.退役军人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残疾军人提供)、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3.提示:申请人本人要知晓养老和医疗参保信息(城职或城乡)。
》》政策咨询
优待证申领相关政策可就近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东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也可登陆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