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5天之内可以办好。
2021年2月2日,南京人民政府发布《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指出:
对《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20号)作如下修改:
1.将标题修改为“《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的通知》”。
2.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