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禅城区:
1、本区户籍居民:
● 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
● 困难人员由资格核定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3、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4、港澳台居民: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住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南海区:
1、南海区户籍居民
如家庭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或扣费银行账户等变动的,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PS:困难人员由民政部门到所在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进行申报。
2、大中专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到所在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进行申报。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符合条件的父或母一方为南海区户籍的,到其南海区户籍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报。
● 符合条件的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其南海区参保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报。
● 符合条件的父或母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申报。
4、港澳台居民
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应签发机关地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三、顺德区:
1、顺德户籍居民:
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和缴交保费,家庭内需要参保的人员可自行确定,不参保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按以下要求办理:
①2021年度及之前已签订社保直对居民扣费协议书且已成功缴费的
若户内无参保人员增减或扣费账户调整的,参保家庭无需派员到村居办理任何手续;
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或扣费账户调整的,需派员到所属村居办理相关手续。
②村居代扣代缴居民医保费(即居民直对村居缴费)的
家庭代表持户口簿原件(2022年1月新参保的成员须提供其本人页户口簿复印件)及村居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属的村居办理。
③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
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个人应缴交的保险费全部由区财政负担。
2、港澳台居民:
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保人扣费账户的原件即银行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四、高明区:
1、本区户籍居民
①2021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无需再办理2022年度的参保申报手续。
如:户内新年度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或银行账户资料变更的,须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②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2、港澳台居民
由港澳台居民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所属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审批表需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②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③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五、三水区:
各类申报业务在区内各行政服务中心受理,需要申报的情形包括:
1、2021年度未参加居民医保(含已申报但未成功缴费)且计划在2022年度参保的。
2、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计划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
3、户籍变动(迁入、迁出、新生儿入户、注销)后未申报或申报过但未成功缴费,且计划参加或停止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
4、2021年10月、11月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且计划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
5、已领取三水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计划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
6、已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因个人原因计划2022年度不再参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