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2021第一批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明细(2021年第一批)
序号 | 补贴类别 | 申请人需填写和上传提交的材料 (原件扫描件) | 用人单位审核需提交上传的材料 (原件扫描件) |
1 |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请同时阅读表格底部备注内容) | 一、网上填写 《个人申请表》 二、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1.高级职称证书和中级职称证书(须在空白处注明发证机构固定联系电话或另外上传发证机构证明) 2.高级职称评审表(须档案管理部门加具公章) 3.学历证书(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时的学历) 4.政府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 1、上传审核签字后的《个人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注:用人单位经办人逐份下载打印申请人已填写的《个人申请表》,请申请人签名、用人单位经办人签名、用人单位法人或分管领导签名、用人单位加具公章,扫描后再上传。 2、政府审核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
2 |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请同时阅读表格底部备注内容) | 一、网上填写 《个人申请表》 二、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1.中级职称证书(须在空白处注明发证机构固定联系电话或另外上传发证机构证明) 2.中级职称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 3.考试报名表(或成绩查询网页截图)(非考试的无须提供) 4.学历证书(参加职称评审、考试或认定时的学历) 5.政府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 |
3 | 高技能人才 (请同时阅读表格底部备注内容) | 一、网上填写 《个人申请表》 二、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政府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 1、上传审核签字后的《个人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注:用人单位经办人逐份下载打印申请人已填写的《个人申请表》,请申请人签名、用人单位经办人签名、用人单位法人或分管领导签名、用人单位加具公章,扫描后再上传。 1. 2、政府审核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
4 | 本科、研究生学历青年人才 (请同时阅读表格底部备注内容) | 一、网上填写 《个人申请表》 二、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1.获得全日制本、硕文凭之前(以毕业证载明的时间为界)有在珠海实习经历的须提交《在校生实习说明》(无此经历的无须提供) 2.政府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提交多份载明时间日期不一致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
备注 | 1.以中级(含)以上职称条件申请的,申请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 2.签订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需要申请人提交《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情况说明》(说明签订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的关联性,如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等关系。属于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关系的,提交派遣协议等证明); 3.持国外、港澳台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下表对应相应级别的职称,以考试机构的资格在线核查页面截图(需附网址)或考试报名发证表代替评审表。 | ||
工程领域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 | 对应职称级别 | 备注 | |
初级、二级 | 初级 | 一般对应助理级职称 | |
中级、一级 | 中级 | —— | |
高级 | 高级 | 一般对应副高级职称 | |
未分级 | 中级 |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扩展材料
“年收入”指在珠海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上年度1-12月)取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首次申请且在珠海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可补充提供来珠海工作前其他城市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清单)或纳税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