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
1.申请。申请人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并提交所需资料。
2.受理。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打印《受理回执》加盖业务专用章给申请人。
3.发函。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4.接续。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或申请人自带来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及转移基金到账后,办理接续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
1.转移申请。申请人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