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序组织员工返岗
加强分类指导,对来自湖北、温州等“2+7”省市和确诊100人以上城市以及省内高风险县(市、区)的复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来自省外其他地区和省内一般风险县(市、区)的复工人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员工承诺、企业申报、并严格做好活动轨迹鉴定和健康状况评估的前提下,岗前观察3天后,符合条件的允许其上岗;对来自省内低风险县(市、区)且身体无异常状况的复工人员,允许其及时上岗。各地不得自行扩大隔离观察范围、延长隔离观察时间。
02
加强返通员工交通保障
发挥复工企业绿色通道作用,各防疫卡口对进城返岗人员进行快速查验、快速放行。对来通务工人员集中的输出地区,鼓励用工企业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运员工,由财政全额补贴包车费用,市区企业补贴费用由各区负责直接受理审核兑现,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对我市劳务合作基地统一组织务工人员集中体检、包车输送来通返岗的,由返岗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核定后给予体检费、包车费补贴,市区企业补贴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03
确保复工人员便利出行
鼓励用工企业采用定制公交、包车通勤等形式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问题,对企业定制公交费用给予相应补贴。实行员工向所在企业和所住社区(村)“双报到”制度,由所在乡镇(园区)牵头,统一组织企业与社区(村)做好对接。企业出具员工工作身份证明,员工履行承诺,社区(村)予以办理出入通行证,企业、社区(村)强化联防联控,共同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任何社区(村)不得排斥外来务工人员、阻止外地承租人员入住、限制承租人员出行,保障外地来通员工正常生活和上下班。
04
提高集中医学观察接收能力
按照《南通市企业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标准与管理规范》(通肺炎防指〔2020〕16号)要求,鼓励重点企业设立集中医学观察点,提前准备好隔离场所和设施,努力创造良好的隔离观察条件;企业不具备条件的,由属地政府加快落实集中医学观察点,着力提高观察点接收能力。
05
迅速组织异地集中医学观察
根据企业用工需求,选择市外员工集中的重点地区,落实专门场所、医护人员、医疗设施、管理规范,设立异地集中医学观察点。对在当地集中医学观察结束的员工,统一接运回通。
06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留通就业
精准做好本地务工人员求职登记对接,争取更多外出务工人员留在本地就业,缓解企业员工不足的矛盾。支持企业在公共就业招聘网上平台发布用工需求,通过南通就业网(http://www.nt91.cn)、南通就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审核、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并向本地求职人员进行针对性推送。
07
拓展对外招聘渠道
主动对接对口支援地区、疫情低风险地区,发挥劳务合作基地作用,加快引进劳务人员。鼓励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复工企业用工需求,精准推送市外人才和劳动力信息。市区企业新录用员工5人以上(含5人)并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由人社部门对用工企业和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00元/人的招聘奖励。
08
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援企稳岗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叠加放大政策效应,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不利影响。
09
优化企业复工复产环境
加强靠前协调服务,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做好企业应急预案演练、场所消毒、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对持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实行“三不一优”便捷通行政策,对其他货运车辆,防疫卡口复查驾驶员身份等信息、确认车上人员体温正常后予以放行,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和重点生产物资运输畅通。加强跨区域协作,统筹推进重点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同步复工,保障产业链全链条循环畅通。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中财政补贴政策执行至一级响应解除后30天内。
我市规上工业企业复工面超七成
我市企业复工已有一周,截至2月17日,全市累计在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97家,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3%;职工36.6万人,占比达55.5%。全市累计在产规模以下工业企业6059家,职工11万人。
统计数据显示,部分地区在产规模以上企业超过80%,重点企业复工比例较高,全市工业应税销售200强企业中复工的有186家,已到岗8.9万人。除工业企业外,我市累计在营业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1523家,职工8万人。
为更好地推进企业复工,各地加大指导服务力度。海安严格执行“一断三不断”政策,打通交通物流瓶颈,支持企业复工生产;如皋推动形成未复工企业专项帮扶小组,逐家分析企业未复工原因;启东进一步提高复工审核效率,企业申请复工后12小时上门验收,对外地来启人员隔离七天后,通过核酸试剂检测,缩短隔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