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补贴标准和期限:
(1)社保补贴标准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
新增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上均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受理渠道和申报材料:
(1)线上申请: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领—申报。
(2)线下申请:用人单位向申报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需携带《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享受补贴人员《工资表》。新增岗位的,还需提供《扬州市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扬州市公益性岗位认定明细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