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单位不得截留。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2月10日印发。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THE END